大富科技(300134) - 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
大富科技大富科技(SZ:300134)2026-01-25 15: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9月26日获批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767,498,006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767,498,006股,全部为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认购80,796,000股,持股67.33%[17] - 孙尚传发起设立时认购18,000,000股,持股15.00%[17] - 天津博信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起设立时认购7,200,000股,持股6.00%[17]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特定情况可自行起诉[3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109] 财务报告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53]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53]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5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4]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6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4]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7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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