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伦(3004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惠伦晶体惠伦晶体(SZ:300460)2026-01-26 16:28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决定与批准 - 董事报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6] 薪酬政策制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6] 独立董事薪酬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数额由股东会审议决定[8] 非独立董事薪酬 -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一般不领薪酬,经批准可发津贴[8] - 在公司兼任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任职确定薪酬,经批准可发津贴[8] 绩效薪酬占比 -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50%[9] 薪酬税务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个税[9] 财务重述处理 - 公司财务重述时应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和激励收入[11]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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