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钠股份(00053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保护 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顺 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及纳 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比照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 公司资金。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资 产重组、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