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钠股份(00053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母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促进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百分 之五十以上股权,或者虽持有其股权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十,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施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依法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依法对子公司享有重大事项决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 选举、利润分配、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经营决策、人事、财务、内部审计 监督、信息披露及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