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002607) -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月)
中公教育中公教育(SZ:002607)2026-01-26 20:01

股本变动 - 201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2012 - 2017年多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逐渐增加[6][7] - 2016年5月5日向不超过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881.42万股[7] - 2018年11月30日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534706.3429万股股份[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16739.9389万股,注册资本为616739.9389万元[8][20] 股权相关规定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为6600万股,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36.5万股,占比30.856%[17]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1]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股东会决议[2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8] 股东会相关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报告等职权[43]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8]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5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4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9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7]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7]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9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2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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