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核准首次发行2570万人民币普通股,1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4798231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64798231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其他特定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20]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未执行股东可诉讼[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7][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2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88] 交易披露与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满足一定条件,应及时披露并经董事会批准[8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并经董事会批准[8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并经董事会批准[8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0]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公司有盈利且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2] 人员任职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多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3]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6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6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8] -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依照企业破产法律实施破产清算[131]
立昂技术(300603)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