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600644)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乐山电力乐山电力(SH:600644)2026-01-29 17: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8年7月19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万股,199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832.0818万元[12]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57832.0818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7832.0818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17] 股权与股东权益 - 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1988年5月17日以实物资产出资,股份数额1952.84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7.89%[17]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 股东会相关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月5日9:00在乐山市市中区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召开[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5]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3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独立董事四名[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 董事会在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5%范围内有权确定重大交易事项[76]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5]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112] 其他事项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1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9]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24] 董事候选人相关 -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推荐尹强、徐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41]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拟推荐何明、邱永志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41] - 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拟推荐林晓华、乔一桐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41] - 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信息库选聘何曙光、吉利、潘鹰、周凯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