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00914) - 关於控股股东出具不竞争承诺函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 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 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一、該承諾函出具背景 根據海螺集團與本公司於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三日簽訂的重組協議(「該重組協議」), 海螺集團已向本公司承諾(其中包括)於本公司在聯交所(或中國的一家證券交易所) 上市的任何時間,而海螺集團(及其附屬公司個別或共同地)持有本公司 30%或以上已 發行股份,海螺集團不會(亦會促使其控權股東及其所有附屬公司不會)直接或間接進 行、參與生產及銷售水泥產品業務,或於其中擁有任何利益(「該不競爭承諾」)。 為支持安徽省新材料產業發展,充分發揮海螺集團和皖維集團之間的產業協同效應,本 公司收到了海螺集團的通知,於本公告日期,海螺集團與皖維集團簽訂《增資重組協議》, 據此,海螺集團擬以增資形式獲得皖維集團 60%的股權,《增資重組協議》尚需經營者 集中申報通過等條件完成後方可生效。《增資重組協議》生效後,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