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7340万元[10] 业绩数据 - 2025年1 - 9月营业收入43499.75万元,2024年度为52873.03万元,2023年度为50809.97万元[13] - 2025年1 - 9月毛利率为28.74%,2024年度为28.07%,2023年度为28.17%[13] - 2025年1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1.80万元,2024年度为5465.54万元,2023年度为6056.91万元[13] - 2025年1 - 9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10%,2024年度为12.03%,2023年度为14.13%[13] - 2025年1 - 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66元/股,2024年度为0.74元/股,2023年度为0.83元/股[13] - 2025年1 - 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88次,2024年度为2.66次,2023年度为2.92次[13] - 2025年1 - 9月存货周转率为1.90次,2024年度为2.72次,2023年度为3.03次[13] - 2025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59.84万元,2024年度为9292.49万元,2023年度为3146.54万元[13] - 2025年1 - 9月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47元/股,2024年度为1.27元/股,2023年度为0.43元/股[13] 财务指标 - 2025年9月30日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18%,2024年12月31日为5.09%,2023年12月31日为3.95%[15] - 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85,547.13,2024年12月31日为78,887.29,2023年12月31日为69,703.83[15] - 2025年9月30日总负债为36,907.48,2024年12月31日为32,242.40,2023年12月31日为24,722.27[15] - 2025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6.63元/股,2024年12月31日为6.35元/股,2023年12月31日为6.13元/股[15] - 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43.14%,2024年12月31日为40.87%,2023年12月31日为35.47%[15] - 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在2023 - 2025年均为100.00%[1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47%、40.87%和43.14%,呈上升趋势[29] - 截至2025年9月末有息负债规模9062.03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2025年、2026年到期还款金额合计4542.00万元[29]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46.54万元、9292.49万元和3459.84万元[29]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17、1.90和1.94,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9.89倍、38.55倍和32.99倍[29] -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291.32万元、15112.11万元和16832.29万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63%、19.16%和19.68%[36]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新增高速离心鼓风机5,000台、智能变频高效风机22,000台、电池热管理系统500套[18] 可转债发行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拟发行数量不超过200万张[42] -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43] -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46] -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转让日起至到期日止[55] - 初始转股价格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协商确定[57] - 转股价格根据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况按公式调整[58] - 转股数量计算方式为Q=V/P并取一股整数倍[62] - 到期后五个转让日内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赎回价格协商确定[63] - 转股期内,若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公司有权赎回[64] - 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66] -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特定情形,持有人可回售[67] - 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内,股票收盘价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持有人可回售[7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审核通过并注册则延长至发行完成日[72] - 定向发行可转债新增债券发行结束后第1日起转让,转股后股票18个月内不得转让[74] 发行相关程序 - 2025年8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87] - 2025年9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88] -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已履行本次发行规定的决策程序[88] -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申请挂牌转让条件[90] 持续督导 - 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期间为可转债挂牌转让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91] - 督导发行人完善防止大股东等违规占用资源、高管损害利益、保障关联交易公允合规等制度[92] -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相关文件[92] -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实施等承诺事项[92] -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方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92] - 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业务状况等多方面情况[92] - 必要时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93] - 保荐人有权要求发行人通报信息、事前审阅文件等[93] -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配合保荐人履行职责[93] 保荐情况 - 中泰证券指定孙宝庆、张建梅为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本次发行保荐代表人,张峻涵为项目协办人[77][79] - 截至申请挂牌转让保荐书出具日,保荐人等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持股、任职、担保融资等关联关系[82][83][84][85] - 本次发行符合发行可转债条件,申请材料无虚假记载等问题[95] - 中泰证券同意作为保荐人承担相应责任[95]
克莱特(920689) -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挂牌转让保荐书(注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