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300131)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英唐智控英唐智控(SZ:300131)2026-01-29 20:32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以及上海奥简微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 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即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 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 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