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B(H0326)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经修订)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 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uzhou Genhouse Bio Co., Ltd. 勤浩醫藥(蘇州)股份有限公司 – 2 – (f) 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 向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 的副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派發; (g) 本公告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 發售通函、通知、通函、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人士提呈認購或購 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並非旨在邀請公眾人士提呈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 的要約;及 (h) 由於本公告的派發或本公告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 閣 下同意自行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 閣下的限制。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 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