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传媒(30155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 |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 | |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 |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 |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时 | |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 间不得超过六年。 | |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 |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 |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 |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 |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 |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 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