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000701)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预案)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SZ:000701)2026-01-30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1月19日获批发行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8,313,106元[7] - 公司发起人为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1992年以净资产出资认购85,000,000股[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68,313,106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的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且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起诉[29][3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或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57]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7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78] - 多项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78]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需2/3以上董事同意[7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6] - 年度利润分配不超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不损害持续经营能力[107] - 未来12个月预计支出超净资产50%可不分配利润[108]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8] 其他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报送披露[103]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1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16]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