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搏集团(08331) - 须予披露的交易:出售一间附属公司30%股权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331) 須予披露的交易: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30%股權 出售事項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買方訂立出售協議,據此, 本公司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購買待售公司之30% 股權,現金代價為人民幣11.4 百萬元(相等於約12.7百萬港元)。 出售事項應於待售公司向本公司宣派股息(應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或之前完成) 後的第三個營業日完成。 GEM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GEM 上市規則第19.07條所載有關出售事項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 過5% 但所有該等百分比率均低於25%,故出售事項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 的交易,因此須遵守GEM上市規則第19章項下申報及公告的規定。 出售事項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買方訂立出售協議。出售協議 的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日期: 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訂約方: (1) 本公司(作為賣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