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规模 - 商品类衍生业务年度保值规模不超年度实货经营规模90%[3] - 商品贸易套期保值业务年度保值规模不超年度实货经营规模80%[3] 岗位与时间限制 -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岗位工作最高年限为6年[7] - 套期保值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或现货合同规定时间[3] 部门职责 - 董事会负责批准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原则、年度计划等[6] - 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和提交套期保值年度计划等[7] - 期货交易部负责编制年度套期保值工作计划等[8] - 财务运营部负责制订套期保值财务管理办法等[9] - 审计部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计并汇报结果[9] - 法律合规部负责套期保值业务合法性审查论证等[11] -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编写套期保值方案中风险控制部分内容等[11] 风险等级与预警 - 公司将总账户保证金使用率划分为三个等级,A级大于50%,B级大于40%且小于等于50%,C级大于30%且小于等于40%[23] - 套期保值品种的期货、期权合约保证金比率基础值的1.5倍设为预警线[26] -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单笔或累计)浮动亏损金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时,启动预警机制[26] 止损机制与报告 - 套保业务(单笔或累计)浮动亏损金额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时,启动止损机制[27] - 突发或特别紧急事项先口头报告,1个工作日内补充书面报告[35] 信息披露与资料管理 - 董事会做出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37] - 风险管理部门每日交易后下载留存交易结算单,月底交财务运营部[19] - 财务运营部按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账务处理[24] - 期货交易部提前协调实物交割,确保按期完成[25] - 期货交易部及风险管理部门年度终了1个月内报送年度套期保值业务报告[34] - 套期保值交易原始资料等由期货交易部按档案管理办法保管[39] 监督与责任 -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需遵守公司保密制度[41] - 领导小组不定期监督、检查及评价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执行情况[43] - 相关单位未及时提供材料等情形由期货交易部提出考核意见[43] - 相关单位出现特定情形追究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人员责任[44] - 违反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44] 办法说明 - 本办法解释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46] - 原《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股份政发〔2023〕6号)废止[47]
鞍钢股份(000898)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