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2月)
2026-02-03 19:01

上市情况 - 2022年4月20日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2309.0850万股[7] - 2025年7月9日和7月29日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发行1874.44万股并超额配售281.16万股[7]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511408亿元,股份总数1.1511408亿股,其中A股9355.808万股,H股2155.6万股[7][14] - 发起人设立时,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50.7480%,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持股19.4388%[14] 股份管理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A股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A股股份[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买卖A股,所得收益归公司,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23]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请求时董事会10日内反馈[40][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7]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6][137][138] - 公司解散应清算,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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