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300912)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金旺达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旺达" 或"标的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 重组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已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做出了特 别提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金旺达机电有限公司 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所持有标的公司 70%股权。本次交 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企业股权,该企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