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002163) - 关于开展2026年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2026年2月4日会议通过开展2026年该业务议案[1] - 申请授权开展业务总额度不超3亿元[1] - 保理方式有无追索权或有追索权,以合同约定为准[2] - 业务期限自审议通过日起1年内有效,每笔以合同约定为准[3] - 融资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4] - 无追索权业务合作机构担风险,有追索权公司担偿还责任[5] - 开展业务利于公司经营,符合整体利益[8]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2026年2月4日会议通过开展2026年该业务议案[1] - 申请授权开展业务总额度不超3亿元[1] - 保理方式有无追索权或有追索权,以合同约定为准[2] - 业务期限自审议通过日起1年内有效,每笔以合同约定为准[3] - 融资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4] - 无追索权业务合作机构担风险,有追索权公司担偿还责任[5] - 开展业务利于公司经营,符合整体利益[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