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600644)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乐山电力乐山电力(SH:600644)2026-02-05 20:46

制度审议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于2026年2月5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原2022年6月27日审议通过的制度同日废止[28]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重大事件[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6] 债券影响因素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内幕信息管理 - 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信息,知情人需确认[11] - 相关主体填写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3] - 报送档案和备忘录需出具书面承诺[16]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登记[14] - 8类事项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8] - 重大事项除填档案还应制作备忘录[20] - 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2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21]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2]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5] 档案记录要求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每份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