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股份(600973)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2月修订)
宝胜股份宝胜股份(SH:600973)2026-02-06 16: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7月16日首次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1366248元[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股份后注销或转让有不同时间要求,三种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特定股东买卖股票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6]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等[28][2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相关股东买卖股票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可进行[17] - 股东会审议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事项[35][3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1] - 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事项有资产总额占比等6种情况标准[86]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且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7]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7]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8]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25] 其他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4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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