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3005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路通视信路通视信(SZ:300555)2026-02-06 20:0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7]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7]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需披露[15]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16] - 签订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合同需披露[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 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业绩预告与处理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13]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对外公布[23]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5]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实施披露[25] - 重大事项按规定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26] 信息保存与处理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3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8] - 需在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39] 保密与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40] - 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1]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规定[58] - 董高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或违规将受处分[46][62] 特殊信息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6]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6]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36]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消除原因后需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46]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38] 其他 - 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信息报告责任[5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9][6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日生效[66]

路通视信-ST路通(3005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