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ire Technology (ISPR) - Prospectus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结束的三个月和六个月,预计收入分别在4000万美元至4400万美元和8300万美元至8700万美元之间,主要由大麻产品推动增长[50][54] - 2023年12月31日结束的三个月和六个月,预计毛利润分别在600万美元至700万美元和1200万美元至1400万美元之间,主要由大麻产品推动增长[50][54] - 2023年12月31日结束的三个月和六个月,预计大麻雾化产品收入分别在2000万美元至2200万美元和3700万美元至3900万美元之间,主要由大麻产品推动增长[50][54]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普通股的有形账面价值约为3080万美元,每股约0.57美元[91] 股权结构 - 公司共同首席执行官刘团芳及其妻子朱江燕持有公司65.9%的已发行普通股[11] - 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刘团芳持有超50%投票权,使公司成为受控公司[56] - 截至招股说明书日期,有54268992股普通股流通在外,无优先股流通在外[98] 发行计划 - 公司拟发售不超过2272727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假定公开发行价为每股11美元[7] - 公司预计此次发行净收益约2250万美元,用于加州和马来西亚制造设施建设等[69] - 公司预计此次发行的总费用(不包括配售代理费用)约为487940美元[15] 用户数据 - 公司通过全球150多家经销商在30多个国家销售Aspire品牌的烟草雾化器技术产品,主要市场为欧洲和亚太地区(不包括中国)[48] - 公司最大分销商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占公司收入约38.6%和32.4%[79] 未来展望 - 预计2031年大麻/CBD雾化市场将达到205亿美元[40] - 未来大量普通股在公开市场出售或市场认为可能出售,可能压低股价,削弱公司通过出售额外股权证券筹集资金的能力[77]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4年1月31日,公司与Berify签订意向书和条款书,拟成立一家各占50%股权的合资企业,公司将出资最高1000万美元支持研发等工作[5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收购了Aspire North America和Aspire Science 100%的股权[37] - 预计2024年第一季度在约37000平方英尺的加利福尼亚工厂接收全自动装配系统及相关设备,并于2024年上半年开始商业规模运营;在马来西亚建立了约31000平方英尺的制造工厂,预计2024年上半年开始商业规模运营[47] 其他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13日,拥有两家运营子公司[37] - 公司从事品牌电子烟和大麻雾化产品的研发、设计、商业化、销售、营销和分销,烟草产品在全球除中国、美国和俄罗斯外销售,大麻雾化硬件目前仅在美国销售[39][40] - 公司为新兴成长公司和较小报告公司,需遵守某些减少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11] - 公司被视为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下的“受控公司”,可不遵守纳斯达克的某些公司治理要求[11] - 公司已聘请Roth Capital Partners等作为此次发行的独家配售代理[8] - 公司在美国有62名员工,在香港有7名员工[61] - 公司在美国租赁超41221平方英尺办公等空间,在香港租赁1850平方英尺办公空间,在马来西亚租赁约31000平方英尺制造设施[61] - 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发行优先股,目前无优先股发行且暂无发行计划[100] - 公司章程规定,若债权人或股东多数(数量)及四分之三(价值)同意并获法院批准的和解或安排,对所有相关方有约束力[103] - 特拉华州公司法规定,公司与持股15%或以上的“利益相关股东”进行“业务合并”,在该股东成为利益相关股东后三年内受限[110] - 公司与机构投资者签订证券购买协议,购买者可就违约索赔,公司承诺180天内不进行可变利率融资,90天内不进行股权融资(有例外)[115] - 公司高管和董事同意在招股说明书日期后90天内锁定股份,公司承诺在发售结束后90天内不发行普通股等,180天内不发行价格重置证券(有例外)[120] - 公司同意赔偿配售代理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下的责任[122] - 澳大利亚普通股发售对象需符合《2001年公司法》相关豁免规定且为“批发客户”,发售12个月内不得转售[129] - 加拿大若招股书有虚假陈述,购买者可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或索赔权利,配售代理无需遵守NI 33 - 105利益冲突披露要求,普通股仅售予特定合格投资者[130][131][132] - 英国招股书仅向特定“相关人士”分发,内容需保密[133][134] - 马来西亚普通股发售需符合《2007年马来西亚资本市场和服务法》特定规定,招股书分发后7天内需向证券委员会备案[135] - 新加坡招股书未注册,普通股发售需符合《证券和期货法》特定条件[136] - 中国招股书不得流通,普通股发售需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不包括港澳台[137] - 香港普通股发售需符合《公司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相关规定[138] - 台湾普通股未注册,不得公开发售或需注册批准的方式发售[139] - 新西兰证券仅售予“批发投资者”,不向零售投资者发售[145][146] - 欧洲经济区普通股不向零售投资者发售,否则可能违法[147] - 2022年7月29日,公司为重组向Aspire Global Inc.的股东发行50000000股普通股[176] - 2023年6月26日,三家投资者在私募中以每股7.1318美元的价格购买公司1117420股普通股,总收益约7969221美元,配售代理费用为478153美元[180] - 2023年8月,公司根据4月14日协议向Acorn Management Partners, L.L.C.发行24089股普通股用于投资者关系服务[180] - 2023年8月,公司根据7月19日协议向FORCE Family Office, LLC的指定方发行18000股普通股用于投资者关系服务[180] - 截至2022年和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经MSP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and Advisors审核[163] - 本次发行普通股的有效性由Ellenoff Grossman & Schole LLP审核,配售代理由Lowenstein Sandler LLP代表[161] - 公司按《交易法》要求提交年度、季度和其他报告等信息,可通过SEC网站获取[157] - 公司在其网站免费提供10 - K、10 - Q、8 - K表格报告及相关修订文件[158] - 若证券发行数量和价格变化导致最大总发行价格变化不超过20%,可按规则424(b)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招股说明书反映情况[186] -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签署注册声明[189] - 迈克尔·王、刘团芳、丹尼尔·J·马乔克等多人于2024年2月1日签署注册声明,分别担任联合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等职务[192]

Ispire Technology (ISPR) - Prospectus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