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人员 - 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占公司员工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且一般不得少于5人[9] 内部审计领导与责任 - 公司党委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5]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7] 内部审计管理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核内部审计重要制度等[7] - 公司经营管理层应保障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履职并整改问题[7] - 公司可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管理内部审计工作[7] 稽核审计部职责 - 稽核审计部负责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等多项工作[13] - 稽核审计部拥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等必要权限[14] - 稽核审计部对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集中管理、监督、考核[20] - 稽核审计部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专项审计[24] - 稽核审计部根据监管等情况确定审计重点与频度,编制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26] - 稽核审计部灵活运用现场、非现场等多种审计形式[30] 被审计单位要求 - 被审计单位应支持配合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18] - 被审计单位应在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超过视为无异议[27]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应在接到报告10天内提交书面材料[28] 审计档案 - 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32] 审计结果应用 - 公司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人员考核评价等重要依据[36] 考核机制 - 公司对总审计师、稽核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建立考核机制[38] 制度相关 - 公司将适时修订和完善本制度[43] - 遇法律等规则与本制度不一致时以新要求为准[43] - 本制度由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解释[43]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43] - 原《国联证券稽核审计基本制度》(国联证发〔2020〕290号)废止[43]
国联民生(6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