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蓝天(688818) - 电科蓝天公司章程
电科蓝天电科蓝天(SH:688818)2026-02-08 15:45

公司股份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63,223,890股,每股金额1元[10]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8.9704%[10]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持股比例15.0000%[10] - 天津景鸿瑞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2.0301%[10] 股份限制与转让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2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估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7]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0] 公司治理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99,100] - 公司设总法律顾问1名,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102]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15] 公司运营与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4]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1] - 公司合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31]

电科蓝天(688818) - 电科蓝天公司章程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