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2月第一次修订)
北特科技北特科技(SH:603009)2026-02-09 16: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6月9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650.7013万元[9]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8,000万股,股本总额8,000万元[22] - 公司股份总数为34,650.7013万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东相关 - 发起人靳坤持股5634.6160万股,占比70.4327%[22] - 发起人靳晓堂持股359.6960万股,占比4.4962%[22] - 发起人谢云臣持股1199.6720万股,占比14.9959%[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1]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03]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27] 财务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5]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追加中期现金分红,中期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可供分配利润的30%[148] 其他规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5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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