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600962) - 国投中鲁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4] - 特定人员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5]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全体董事同意可豁免[7]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董事连续两次缺席视为不能履职,应提请撤换[14] - 决议表决1人1票,一般事项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财务资助等事项须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通过[15] - 关联董事无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5] 会议记录与责任 - 会议记录含届次等内容,出席董事应签名[16][17][21]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董事负赔偿责任,异议可免责[22] 决议公告与保密 - 决议及时公告,重大事项分别披露[24][18] - 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9] 规则相关 - 会议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19]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一致[21]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