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301090) -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试行)
华润材料华润材料(SZ:301090)2026-02-09 20:46

人员变动 -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6][8] 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 工作交接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五日内进行工作交接并办妥移交手续[10] 义务时效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仍然有效[12]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