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思维(688816) - 易思维公司章程
易思维易思维(SH:688816)2026-02-09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0,000元[11] - 公司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3幢495室[10] - 公司设立和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每股金额1元[20][21] 股东信息 - 杭州易实思远科技有限公司认购股份26,311,907股,持股比例35.0825%[19] - 郭寅认购股份10,034,133股,持股比例13.3788%[19] - 杭州易实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4,653,422股,持股比例6.2046%[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1]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特定情况可自己名义直接诉讼[44]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他人侵犯其权益,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诉讼[4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9][6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召开前至少10日应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13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34]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39][143] - 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少于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4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不少于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45]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151]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5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事宜[15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1]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4]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65]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6][17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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