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0054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2-10 18:00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设主席一人,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主席[5] 成员任期 - 成员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会议规则 - 每年召开定期会议,半数以上成员提议或主席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需过半成员出席,提前五日通知[10]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三日前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1] 决议规则 - 会议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4] 资料保存 - 会议相关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报告提交 - 委员会主席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份关于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15] 其他规定 - 委员会可按需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17] - 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与会成员需签字确认,记录抄送董事会秘书[17] - 秘书负责保存会议相关资料[17] - 细则中“过”或“少于”不含本数[18] - 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18] - 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18]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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