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乐(9201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6年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 - 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股东会审议[3] 离职规定 - 董事、高管辞任需书面提交董事会说明原因[7] - 董事辞任送达生效,高管辞职董事会收到生效[7] 后续安排 - 法定代表人董事辞任,公司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登记[8] - 董事、高管辞任或任期届满后三年承担忠实义务[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废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