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乐(92011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审议 - 2026年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选聘方式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公开选聘、邀请选聘、竞争性谈判、单一选聘等方式[11]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3] 中标与续聘 - 公开招标选聘会计师,中标有效期最长为5年,续聘时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可不招标[14] 改聘情形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16] 决策流程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对异常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2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4] 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