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乐(9201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6年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特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交易限制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不得从事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0]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多种情形下不得转让[12] - 董事、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3]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4] - 以上年末持股总数为基数算可转让股份,当年未转计入次年基数[14][15]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计入次年基数[15] 权益分派与收益 - 权益分派致持股增加可同比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5] - 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15] 增持与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单项增持计划首次增持前自愿提前披露应参照相关规定[16] - 董事、高管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赔偿,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18][19]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并按规定报告或披露[1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2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21] 制度发布 - 本制度由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0日发布[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