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30,707.07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2,828.28万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2,828.2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0] 股东持股情况 -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认购56020.00万股,持股60.8112%[19] - 宁波韦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发起设立时认购16000.00万股,持股17.3684%[19] - 宁波博海瑞投资咨询合伙企业发起设立时认购3990.00万股,持股4.3313%[1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6] - 股东对决议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4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9][6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112]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0]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1]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2名独立董事[13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0] -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1]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每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0] - 董事会每三年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交股东会审议[163]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16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15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4]
均普智能(688306)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