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600963)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岳阳林纸岳阳林纸(SH:600963)2026-02-12 16: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特定持股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行提名权[11]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3] 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履职保障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承担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25] 评价与报告 - 履职评价分优秀、称职、不称职[28] - 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