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001339)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范围和资金来源 - 证券投资含新股配售、证券回购等,部分情形不适用本制度[3] - 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投资[4] 投资权限 - 控股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进行证券投资[6] - 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披露[8] - 未达标准由公司经理审批,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8] 职责分工 - 投资部门负责证券投资具体事宜并做好账务核算[10] - 内审部门负责监督交易情况并定期审计[12]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做出决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