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聘任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人员职责 - 总经理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对董事会负责[12]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业务并处理事务[14] -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做好财务工作,拟定制度[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6]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一般每月召开[26] - 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审定后,提前1天通知出席人员[22] - 重要议题讨论材料至少提前1天送达出席人员[22] 职权行使 - 总经理审核评估投资项目,决定实施或报批[24] - 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征求意见并提请董事会聘任[24] - 重要财务支出经部门报告、审核,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24] - 日常费用支出经部门审核,由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24] 报告要求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年度工作报告[27] - 经营重大问题,总经理事发当日向董事长报告[27]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