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600816) -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增进投资者了解、形成尊重投资者文化等[3] - 工作对象包括在册股东、潜在投资者等[5] 管理决策与负责人 - 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决策机构,审定相关制度[6]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7] 人员要求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7]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9]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0][11]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2] - 公司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信息发布与会议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发布信息需谨慎客观[15]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会及交流提供便利[15] - 公司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等说明会[16][17] 业绩说明会 - 业绩说明会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17]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8][19] 调研与沟通 - 公司在报告公告前窗口期内不接待调研和推介活动[19] - 公司与调研机构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9][20]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28] 投资者权益支持 - 公司应支持配合投资者行权及维权活动,履行投诉处理首要责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