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25%[10][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度可转让基数[15] 股份增减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5%后,持股每增减5%,3日内报告并公告;增减1%,次日通知并公告[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遇重大事项,应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完成或未完成均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8] 信息申报与交易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收到确认通知前不得交易[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公告[11] 特殊交易限制 - 大宗交易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受让股份[17] - 所持公司股份超5%的董高人员,集中竞价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19] - 所持公司股份超5%的董高人员协议转让股份,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20] 其他限制 -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20] - 董高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21] - 董高人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1] - 董高人员在公司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1] - 董高人员不得将持有的公司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23]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董高人员违反制度持有、买卖公司股份,公司根据情节处理,造成损失依法追责[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美畅股份(30086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