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30086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7] 股份转让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 [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9]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7] 股份转让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 [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9]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