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H0317) - 聆讯后资料集(第一次呈交)
2026-02-23 00:00

业绩数据 - 2022 - 2025年首九个月公司收入分别为3880779千元、4651949千元、4008772千元、3370274千元、3803570千元人民币[103] - 2022 - 2025年首九个月公司毛利分别为1276218千元、1455095千元、1134030千元、1006191千元、1070715千元人民币[103] - 2022 - 2025年首九个月公司经营溢利/亏损分别为361363千元、310509千元、 - 604162千元、79892千元、181460千元人民币[106] - 2024年公司确认年度亏损817.7百万元人民币,2025年首九个月恢复盈利,录得期内利润29.7百万元人民币[106] - 从2024年首九个月至2025年首九个月,公司收入增加12.9%至人民币3,803.6百万元[132] - 从2024年首九个月至2025年首九个月,公司毛利增加6.4%至人民币1,070.7百万元[132] 市场份额 - 按2024年收入计,公司在全球市场及中国市场的所有制造商中均排名第六,市场份额分别为1.7%及2.0%[42] 用户与网点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有2个全球服务网点[46][47]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有3个全球制造基地[46][47]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全球销售团队由763名专业人员组成[97] 研发情况 - 2022 - 2024年及2024、2025年前九个月研发投入分别为4.016亿、5.041亿、5.029亿、3.496亿、3.542亿元,分别占同期总收入的10.3%、10.8%、12.5%、10.4%、9.3%[4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拥有1029名研发人员[49] 产品情况 - 通用型工业机器人有50款型号,专用型有46款,总计96款[59][62] - SCARA系列机器人标准循环时间在0.38秒至0.43秒之间[63] - 通用型工业机器人包括12款四轴SCARA系列型号和38款六轴型号[63] - 专用型工业机器人负载能力为4公斤至500公斤[64] - 公司推出iER系列机器人,更新软件系统,加强软硬件协同并支持高精度作业[156] 市场扩张与并购 - 2020年公司收购德国知名焊接机器人企业Cloos,进入全球中高端弧焊机器人市场[49] - 2017年公司收购英国运动控制器制造商Trio,进入高端运动控制市场领域[49] - 2024年11月及2025年5月,公司拟转让南京工艺装备约3%股权,交换南京化纤约1.89%股权[157] - 2025年6月,子公司南京鼎控出售部分扬州曙光股权,10月20日与曙光蓝风启订立框架协议出售股权,两项股权转已完成[159] 其他策略 - 公司计划打造“中国机器人的世界品牌”,构建全球化网络[73] - 公司将通过机器人与AI技术融合拓展应用领域和市场空间[73] 财务指标 - 公司存货周转天数2022年为138天,2023年为141天,2024年增至194天,2025年前九个月减至158天[115] - 公司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周转天数2022年为135天,2023年增至160天,2024年增至215天,2025年前九个月减至180天[117] - 公司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周转天数2022年为136天,2023年增至177天,2024年增至248天,2025年前九个月减至212天[117] - 公司2022 - 2025年毛利率分别为32.9%、31.3%、28.3%、29.9%、28.2%[118] - 公司2022 - 2025年流动比率分别为1.35、1.13、1.01、0.97[118] - 公司2022 - 2025年速动比率分别为1.01、0.87、0.72、0.73[118] - 公司2022 - 2025年负债权益比率分别为0.96、1.51、2.54、2.28[118] - 公司2025年前九个月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300.1百万元[123] 股权结构 -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控股股东集团可行使公司约42.15%的表决权[134] - 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0,996,7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约12.74%[134] - 南京派雷斯特持有公司254,894,74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约29.26%[134] - 吴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63,033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约0.15%[134] 股息政策 - 2022 - 2025年首九个月公司向权益股东派付股息分别为2580万元、2600万元、5200万元及零,派息率分别为15.6%、38.3%及零[141] - 2023 - 2025年间,若公司获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目标派发现金股息不低于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0%,特殊情况除外[143] - 公司年度现金分红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且归属股东的利润的20%,未来利润分配形式多样,需董事会决定并经股东会批准[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