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600581)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6]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审计机构职责 - 公司审计部是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调、组织等工作[7]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9]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16] - 会议可多种方式举行,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6]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原则上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7] 审计工作流程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 - 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21]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计委员会均需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24][25] - 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26] 其他规定 -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需改聘需经多流程[27]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同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