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控股(00002)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职权范围
2026-02-27 07:54

委员会组成与人员 - 委员会成员须为非执行董事且具“独立”身份,至少一名有“财务专长”[9] - 自2026年2月27日起,委员会主席为陈秀梅女士,成员有聂亚伦等6人[10] 会议参与人员 - 首席执行官、财务总裁及内部审计师须出席除特定情况外的所有会议[11] - 外聘核数师代表每次获邀出席委员会会议[11] 审计相关工作 - 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师进行年度审计规划检讨,最少每季检讨审计活动[15] - 委员会每年最少在管理层不在场时会见外聘核数师一次[19] - 委员会负责委任、续聘等集团外聘核数师相关事宜[19] - 委员会需检讨外聘核数师工作,包括解决意见分歧等[19] - 委员会检讨外聘核数师审计结果,决定对重大监控弱点行动并向董事会建议[19] - 最少每年向外聘核数师就其独立性索取确认函件,取得轮换审计合伙人及职员的建议[30] 非审计服务管理 - 界定「不许进行的非审计服务」包括与会计记录等有关服务、财务资讯系统设计等九类[24] - 委员会预先批核「不许进行的非审计服务」外非审计服务需大部分成员同意且无成员明确反对[24] - 按《中电企业管治守则》制订和执行聘用外聘核数师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政策[25] 报表审议与政策检讨 - 向董事会提交半年期和年度财务报表前,审议和监察报表完整性、准确度及公正程度[30] - 审议载于年报及可持续发展报告内重要性评估及可持续发展数据的鉴证[30] - 检讨集团的财务及会计政策与实务,主席可召开特别会议检讨重大事宜[37] - 检讨及认可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实务,并向董事会作出建议[37] 举报政策监察 - 监察举报政策及相关系统使用和成效,确保失当行为有公平独立调查安排[37] 会议法定人数 - 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最少三名成员出席或通过电子方式参与,另有决定除外[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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