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控股(00002)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职权范围
2026-02-27 07:59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职责 - 监督管理措施并向董事会提供意见[2] - 调查职权范围内事宜,费用由公司负责[2] - 审视和通过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策略并汇报[2] - 审视和评估公司层面与可持续发展事宜有关的架构[6] - 审视及汇报可持续发展在立法等方面的趋势及政策改变[6] - 汇报公司与标杆企业相比的可持续发展标准及表现[6] - 汇报可持续发展指数及评级相关情况[6] - 汇报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6] - 检讨和评估集团长远企业策略并适时提出[6] - 监督、检讨和评估公司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行动[8] - 建议改善公司可持续发展表现的策略[8] - 检讨公司有关可持续发展表现的公开汇报并提意见[8] - 监督公司对可持续发展相关披露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8] - 监督公司在社区等事务上的合作伙伴关系并提建议[8] - 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汇报所作决定或建议[12] 委员会组成与公布 - 由最少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最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2] - 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2] - 自2026年2月27日起公布成员名单[12] 会议相关 - 每年开会不少于三次[16] - 成员可要求召开会议[16] - 会议及程序受公司章程细则和《企业管治守则》条文规范[16] - 会议记录由秘书编制并送全体成员批准[16] - 获批后秘书应确保主席签署[16] - 会议记录摘要应提呈董事会[16] - 应按要求向董事会成员提供会议记录副本[16] 职权范围 - 定期检讨职权范围[16] - 向董事会建议职权范围必要更改[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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