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5,637,774元[6] -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12000万股普通股,股本总额12000万元[12] - 发起人魏中浩认购5661万股,占比47.1750%[13] - 发起人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920万股,占比16.0000%[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75,637,774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况除外[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30][31]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77]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3]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93]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20%[10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7]
爱普股份(603020)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