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600771) -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职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信息披露与手续办理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 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离职手续[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6]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6]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公司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