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鸦智能(02391) - 审计委员会章程
2026-03-02 20:46

审计委员会章程 - 审计委员会章程于2021年2月21日首次采纳,2022年6月15日、2022年8月29日及2026年3月2日修订,2026年3月2日修订即时生效[2] 成员要求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自提交首次公开发售登记声明生效之日起90日内至少一名成员应被视作独立人士,一年内至少大多数成员应被视作独立人士,一年后所有成员应被视作独立人士[2] - 公司现任审计机构的前合伙人自不再为该公司合伙人或不再享有财务利益(以较晚者为准)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会成员[4] 职责权力 - 负责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委任、留任、终止及监督工作,拥有批准审计业务费用及条款等最终权力[6] - 就外聘审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制定政策并执行,所有非审计服务须获委员会预先批准[6] - 在审计开始前与独立审计师讨论审计及报告义务等,至少每年评估、审查及监督独立审计师并向董事会提交结论[7] - 制定公司聘用独立审计师现任或前任雇员的政策[7] - 协助董事会监督公司对适用法律法规的合规情况及数据隐私、网络安全等相关风险[8] - 至少每年评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绩效、人员业绩等,并审阅及批准内部审计计划[8] - 监察公司财务报表及报告完整性,提交董事会前审阅时关注会计政策等六项内容[9] - 提交财务报告前,开会与管理及审计讨论,审阅并批准财务报表及数据,可下放起草及审阅责任[9] - 与管理及审计共同审阅经审计年度和未经审计季度、中期财务报表及相关披露内容[10] - 在适当时间与管理、内审及外审检讨财务报告问题、会计政策等多项内容[10] - 或主席协助下检讨公司收益新闻稿等资料类型及表述,关注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资料使用[10] - 与公司CEO和CFO检讨披露监控程序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讨论风险管理及内控系统[10] - 审议风险管理及内控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回应[11] - 与独立审计检讨会计趋势发展,就审计问题及管理层回应进行讨论[11] - 负责解决管理层与独立审计有关财务报告的分歧,审查风险评估及管理政策惯例[11] - 审阅并批准关联方交易,考虑交易益处等因素,董事关联交易审批有规定[12] 会议安排 - 每年须与公司审计师至少举行两次会议[13] - 会议频率不低于每季度一次,会议通知须在会议举行日期前两(2)个日历日发出[16] 法定人数 - 处理委员会事务法定人数通常为当时在任的简单多数出席成员,其中一名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8] 关联方交易审批 - 关联方交易审批需考虑条款公平性、对集团公司的重大性等因素[22] - 公司高级管理层在独立审计师协助下向审计委员会递交关联方交易证明文件以供审批[22] - 可全权酌情批准或拒绝关联方交易[25] - 关联方交易获批准前提是集团公司及关联方采取额外行动或审计委员会认为适当的行动[25] 关联方名单管理 - 总法律顾问或指定部门或人士负责更新关联方名单并要求董事和主管人员提供年度确认[25] - 关联方名单须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查,交易需经其事先批准[27] 财务报告审核 - 首席财务官须审核证交会财务报告内关联方交易的呈列及披露[28]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人员须就关联方交易批准程序及披露进行年度内部审计[29] - 要确定存在充足证据了解关联方交易本质及商业用途[29] - 要确定适当高级人员及审计委员会是否批准关联方交易[29] - 要对重大现金支出、预付款项及投资进行抽样审查[29] - 要对重大或不寻常关联方交易进行交叉检查并附带收入确认测试[29] - 要对重大客户、供应商或其他业务伙伴背景资料进行抽样审查[29] 其他 - 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至少每年评估自身表现并报告评估情况[13] - 可在认为适当且符合公司最佳利益时向主席转授权限[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