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立科密(001285)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瑞立科密瑞立科密(SZ:001285)2026-03-02 21:00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 行股份购买程毅先生(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的说明》之签章页)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 日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16%股权,标的资产已取得经营所需的相应资 质,标的资产的过户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 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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