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300407)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发行 - 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 - 发行申请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决定[12] - 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6] - 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21]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11.43元/股[22] - 发行对象认购股票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2] 公司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孔祥洲[27] - 发行人境内控股子公司有4处境内房屋所有权,境外2处自有房产[35] - 报告期内收购欧力配网和子公司RPS收购Hilser Straßen und Tiefbau GmbH合法有效[40] 合规情况 - 自2022年起部分境外子公司未因违规受处罚[45] - 发行人及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环保行政处罚[4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51] 发行条件 - 公司具备发行主体资格,发行条件已具备[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