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002802) - 公司章程(2026-03)
洪汇新材洪汇新材(SZ:002802)2026-03-05 16: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核准首次发行2700万股,6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124.589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124.58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项洪伟认购62,370,000股,持股比例77%[14] - 发起人李川认购5,670,000股,持股比例7%[14] - 发起人郭运华认购2,430,000股,持股比例3%[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包括二名独立董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4] 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9]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2]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1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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