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国际发展(00372)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董事会委任,大多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三名且至少一名不同性别成员[6] - 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6] - 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或由董事会另行委任[3]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额外会议按需召开[7]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0] - 决议须经出席成员过半数投票通过,票数相等时主席有决定性一票[10] 职责权限 - 有权制定董事提名政策,索取资料,必要时寻求独立专业意见[5][10] - 职责包括每年检讨多项内容并提出建议[12][14] 其他要求 - 主席或另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回答提问[11] - 主席须在会后下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汇报工作[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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